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应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。古罗马人发展了复杂的成文法典以及诉讼制度,包括辩护律师制度,都为近代西方法体系所继承。由于城邦社会重视法治及程序**的缘故,古罗马时代的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,常代表当事人与对造或**进行诉讼,并且讲求来自希腊地区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,许多元老院议员都曾操此业,沈阳刑事律师电话,其中较**者当推古罗马名政治家西塞罗(Cicero)。律师起源于古罗马。共和制罗马(公元前510或509~前30)的诉讼,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,按法定的手续进行。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,日趋复杂,当事人在诉讼中,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,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,因此,沈阳刑事案件律师,从共和制末期到帝国制初期(公元前1世纪后半期),辩护人应运而生。
自1979年律师业恢复以来,行业规模一直成指数增长。全国律师人数从1979年底的212人发展至2008年15.67**,再到2010年的1.72万家律师事务所、近20万律师。但在1.72万家律师事务所中,规模**过1000人的律师事务所只有2个,**过100人的有28个,50人到100人的有149个,30人到50人的有471个,这些加在一起是650家。另据**部估计,小于10人的律师事务所占总数的50%以上。至2011年,中国已经拥有接近1.9万家律师事务所,**过20万的从业人员,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省市:其中北京拥有1415家律所,从业人员22418人;上海拥有1078家律所,从业人员达到12562人;广州、深圳分列三四位。
尽管规模在不断扩大,沈阳刑事律师网,中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数量的增长趋势并不明显,从2002年至2011年全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数量的增长率折线图中可以发现,2004年中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数量年增长率降至2%,刑事律师,而2006年律师事务所数量增长率则低于1%,达到了十年来的很低点,与其他从属于商务服务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相比,差距甚大。中国律师事务所所表现的波动性以及增长瓶颈,主要是因为律师事务所业务选择偏重诉讼、企业组织流于形式、主导能力素质偏低、创新内容又**于业务等。因此律师事务所要取得更大的发展,必须提倡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、重视软硬件的共同建设、律所资源的合理分配、以及要认识到律师事务所与传统企业的结构差别等。